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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6条”培育新增长点 鼓励互联网金融等商业模式
发布时间:2014/10/23     点击量:

    昨日(10月13日),青岛市发改委发布《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若干政策措施》,全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高端影视等新型业态,鼓励互联网金融等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增长。据悉,这是国内同类城市首个关于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的政策措施。

    新型业态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促进产业升级的主要手段。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盈利方式的创新,与技术创新协同催生新的企业。

    该政策包括推动线上与线下结合、推动制造与服务结合、推动科技与市场结合、推动产业与金融结合、探索新型产学研运营机制、搭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平台、推广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推进融资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建立信息化支撑平台、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等16条措施。

    根据该政策,到“十三五”末,我市将大力发展高档汽车销售、高端会展、时尚消费品零售、高端影视文化、健康、体育、中介服务等新型业态,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第四方物流、科技成果挂牌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市将在搭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人才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30万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可由政府和运营商共同投资建设,政府投入比例不超过20%。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扶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和应用,财政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开发建设实际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海关监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企业可凭汇总的报关单等实现退税、结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商业模式创新领域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对开展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的人才,适度给予免担保信贷支持。

 

    相关发展路径

    1.推动线上与线下结合

    将发挥产业、品牌、专业市场等线下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突破外部资源利用界限,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再创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为适应电子商务特点和新消费方式,对产品设计、品牌推广、营销方式、渠道物流、支付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革新,发挥实体店展示、体验功能,以新型业态促进线下生产与销售。

    2.推动制造与服务结合

    将以价值链、产业链延伸为重点,引导企业依托制造优势发展服务业,从生产加工跨界拓展为流程控制、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客户管理等生产性服务,向服务提供商转型。壮大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文化创意、服务外包、节能环保等产业规模,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3.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

    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和金融电商等各类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型业态和创新模式,市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等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